夏(冬)令营工作程序
(一)拟订夏(冬)令营工作计划,报送省侨办。 (二)经省侨办批准后列入年度计划。 (三)落实海外社团组团来汕参加夏(冬)令营活动的日期和营员名单。 (四)制订夏(冬)令营活动接待计划、方案,呈局领导审批后呈报市政府。 (五)局领导、市政府批复同意后,按计划组织活动。 (六)夏(冬)令营活动结束后报送总结。